根据苏州市教育局《2018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特对2018年我校一年级入学对象、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公示如下:
一、入学年龄
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二、入学对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含集体户籍)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3.依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
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苏州市区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小学入学报名时间:2018年5 月26 日(周六)至27日(周日)。
参加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根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报名办法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或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持户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
2.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持户口证明和实际居住证明、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挂靠用工单位的集体户口,还须提供申报集体户口材料(含与集体户口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及社保证明。
3.参加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通过积分排名,其子女已列入入学名单的(包括统筹调剂的),根据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发放的入学准入卡和入学告知书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①居民身份证、婴儿出生证原件;②居住证原件;③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④预防接种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