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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中小学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意见
时间:2011-12-15  作者:  来源:校长室  点击:

苏州市中小学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意见

(试行)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根据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的规律和特点,运用心理教育方法和手段,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和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苏州市中小学校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在增进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心理健康教育已成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把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继续引向深入,根据苏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苏州教育资源的优势,立足中小学生心理发展的实际,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二.主要任务

面向全体学生,开展预防性和发展性为主的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增强心理健康意识,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维护和促进心理和谐;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监控网络,及时发现有心理困扰和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咨询与辅导,减少因心理因素引起的危害行为发生;对于极少数有较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及时识别和转介。

三.基本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以素质教育思想为指导,以心理教育理论为基础,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与规律,采用科学的方法,实施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心理健康教育。

(二)普及性原则。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主要对象是全体学生,而不仅仅是少数出现心理障碍和问题行为的学生。

(三)发展性原则。心理健康教育的重点在于增强适应能力、优化心理素质、开发潜能,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

(四)主体性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做自我发展的主人。

(五)预防性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能了解有关心理健康常识,培养自我心理调节能力,避免和减少心理问题的产生;对个别严重心理问题能及时甄别和转介。

(六)渗透性原则。心理健康教育要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层面,真正做到关注学生心灵,关心学生成长,营造一个有利于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的氛围。

四.主要内容

初步了解心理保健常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认识心理异常现象,掌握简单的心理调节方法。重点是掌握学会学习、人际交往、升学择业以及生活和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常识和自我调整的基本技能。

小学低年级主要包括:帮助学生适应新的环境、新的集体、新的学习生活和感受学习知识的乐趣;乐与老师、同学交往,在谦让、友善的交往中体验友情。

小学中、高年级主要包括:帮助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品尝解决困难的快乐,调整学习心态,提高学习兴趣与自信心,正确对待自己的学习成绩,克服厌学心理,体验学习成功的乐趣,培养面临毕业升学的进取态度;培养集体意识,在班级活动中,善于与更多的同学交往,养成开朗、合群、乐学、自立的健康人格,培养自主、自动参与活动的能力。

初中阶段主要包括:帮助学生适应中学的学习环境和学习要求,培养正确的学习观念,发展学习能力,学会科学用脑,改善学习方法;把握升学选择的方向;了解自己,克服青春期的烦恼,逐步学会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情绪,抑制自己的冲动行为;加强自我认识,客观地评价自己,积极与同学、老师和家长进行有效的沟通;逐步适应生活和社会的各种变化,培养对挫折的耐受能力。

高中阶段主要包括:帮助学生适应高中学习环境,发展创造性思维,开发学习的潜能,在克服困难取得成绩的学习生活中获得积极的情感体验;在了解自己的能力、特长、兴趣和社会就业条件的基础上,确立自己的职业志向,进行职业的选择和准备;正确认识自己的人际关系状况,正确对待和异性伙伴的交往,建立对他人积极的情感反应和体验。提高承受挫折和应对挫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质。

五.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

小学以游戏和活动为主,营造乐学、合群的良好氛围;初中以活动和体验为主,突出克服青春期烦恼和人格修养的教育;高中以体验和调适为主,培养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正确的价值取向。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应多样化,要注意发挥各种方式和途径的综合教育效益。

(一)心理健康教育要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学生的心理健康与其日常学习、生活,与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同学关系等密切相关。因此,心理健康教育要渗透到学生的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之中,渗透到班主任工作之中。心理健康教育尤其要与学校德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但既不能用德育工作代替心理健康教育,也不能以心理健康教育取代德育工作。

(二)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或选修课。心理健康教育课的主要任务是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要防止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化的倾向,不能把心理健康教育搞成心理学知识、理论的传授,也不能把心理健康教育看成是中小学各学科课程的综合或思想品德课的重复,更不允许组织考试。

(三)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全市各中小学校均要建立心理咨询室(可有温馨命名),根据需要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或兼职教师,对个别存在心理困扰或出现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进行认真、耐心、科学的心理辅导。

(四)开展团体辅导活动和专题讲座。根据学生实际的需要,组织不同主题的团体辅导和讲座。

(五)创设符合心理健康教育所要求的物质环境、人际环境。努力营造和谐的群体心理氛围,使学生在和谐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中,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陶冶心理品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利用黑板报、宣传窗、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心理健康教育。

(六)积极开通学校与家庭同步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积极利用家长学校等途径指导家长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营造家庭心理健康教育氛围,优化家庭教育环境。

六.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管理

(一)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由苏州市和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建苏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与研究中心,其基本职能为:协助市教育行政规划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为市教育行政提供依据;配合市教育行政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和上岗认证工作;指导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的建设和评估工作;组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学术研讨和经验交流活动;扎口发布本行政区域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重要信息。

(二)各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由分管校长负责,心理咨询室是学校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业务机构,由德育处(政教处、学生处)具体组织管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必须纳入学校德育工作的总范畴,每学期有专项计划和总结。

(三)各中小学要建立以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积极开发心理健康教育校本课程,原则上确保心理健康教育课或专题活动时间每班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毕业班每学期不少于5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可以结合地域实际和学校实际,在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中安排,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可以利用班、团、队会和其他课外活动时间安排。

(四)建立校园三级心理健康监护网络。

第一级是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的监护。全体教师应将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全过程,并给予学生全方位的监护和疏导;发现学生面临的危机,要作出力所能及的保护和干预,并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管理层汇报情况。

第二级是学校管理层及学校心理咨询室的监护。学校领导要认真研究、对待本校学生心理状况;学校心理咨询室要维护和监控本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与管理学生心理档案,对轻度适应不良的学生进行个别和团体心理辅导,鉴别重度心理障碍的学生,并转介到高一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同时辅助和指导学校其他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第三级是区域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的监护。负责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监护,对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面向全市开展中小学生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接受各校转介来的有心理障碍的学生,鉴别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向本地医学心理治疗机构转介。监护网络由苏州市未成年人健康指导中心(热线:65202000)和苏州市网上家长学校(热线:13771776000)承担。支持、鼓励有关社会组织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公益活动。

(五)建立一支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从2007年起,组织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上岗资格认证工作;从2008年开始,所有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均须持证上岗。具备苏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并负责学校心理咨询室工作的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均应折算成相应的工作量;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培训按有关规定计入教师继续教育课时;根据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参加职称评审中的德育或心理健康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六)积极组织、指导以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的班主任轮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努力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化水平。

七.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研究与专题研究

(一)建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研工作机制。市教科院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市级教研计划,组织骨干教师成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中心组。以各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主体,成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合作教研组”,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二)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研究和学术研讨。鼓励中小学教师、班主任积极开展专题研究,撰写心理健康教育的论文和案例,开展相应的交流研讨活动。

(三)定期举行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现场会活动和理论与实践研讨会,评选和推广心理健康教育的优秀成果。

(四)加强对外交流,不断丰富和开拓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八.加强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检查、评估和验收。

(一)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对学校德育工作考核、评估的内容。

(二)定期组织对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调研。

(三)从2007年起,启动苏州市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咨询室检查评估工作。

九.必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学校咨询室要谨慎使用测试量表或其它测试手段,不能强迫学生接受心理测量。所用量表和测试手段一定要科学,不能简单靠量表测试结果下结论。对心理测试的结果、学生的心理问题要严格保密。禁止使用易产生不良影响的仪器,如测谎仪、CT脑电仪等。

(二)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不得自行组织学生开展智商测试,不得接受社会机构的心理测试,不得自行发布相关信息。

(三)坚决防止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医学化倾向。

上一条:苏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与上岗资格认证方案

下一条:苏州市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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